宣城一男子杀死3岁幼子还扬言要杀父母,只因没给他买保时捷...

2020-09-24 09: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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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老话叫做虎毒不食子。这老虎啊虽然是百兽之王,尚且不食自己的幼子,比喻人人都有爱子之心,然后令人遗憾的是, 并非是一条颠簸不破的定律,至少在人类世界是这样的。2015年4月21号,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年仅25周岁的父亲就因为涉嫌杀害亲生儿子,接受了法律的审判。

2014年9月8日,也就是中秋节这一天,被告人王某因自愿强制隔离期满,被南湖戒毒所解除戒毒,回到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家中。被告人王某认为自己和妻子已经离异,又曾因为吸毒而进入戒毒所,如今已无力抚养妻子,遂产生杀死儿子王某某的想法

王某某外出吃肯德基为由
驾驶皖PP****轿车
将王某某带至宣州区狸桥镇
一村村通水泥路段 

因嫌儿子吵闹,被告人王某先是在车内掐压儿子王某颈部。后将儿子王某拖至路边碎石地里,用石块砸击儿子头部以及上身,并驾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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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儿子杀害以后,被告人王某独自回到家中,当父亲问起孩子在哪儿时,他直言孩子被自己杀害了。几经求证,王家二老报了警,经王某带路,王家二老在绝望中看到了孙子的尸体。2014年9月9日,。同年12月1日,经宣城市人民批准逮捕
站在被告席上的他不但没有悔改,甚至还扬言要连父母、亲朋一块杀掉,原因就是父母没给他买大房子买保时捷,王某这些反常举动让在场所有人都为之震撼,他的精神有问题吗?
宣城市人民 检察员:
鉴定人在案发时
以及在目前
不符合精神病诊断标准
被告人王某拒绝了辩护律师提出的精神鉴定!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无力抚养儿子。为减轻负担,产生了杀死自己儿子的想法。采取扼颈、用石头砸击等方式致被害人王某死亡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警示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了死缓,这起人伦悲剧,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孙子离去了,凶手是自己从小溺爱的儿子,对王家父母而言这样的打击太过沉重。这个原本应该很幸福很美满的家庭,究竟哪儿做错了呢?我想这些都值得我们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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