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纯艳/宋神宗开边的战争责任与解说 ——兼谈古代东亚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历史逻辑与现代话语

2022-02-24 06:02:09

 

提  要:宋神宗朝与交趾、河湟和西夏间的战争须从宋神宗“恢复汉唐旧疆”的整体视野下去认识,不能孤立地看待。从开边的整体计划和目标而言,宋神宗开边全面失败。。北宋与交趾、河湟、,其国际关系格局是垂直结构和等级制,,不能以现代国际关系的话语解释宋神宗开边问题。

关键词:宋神宗开边  战争责任  历史逻辑  现代话语

 

宋神宗开边是北宋中后期最大规模的开边活动,以损失兵夫数十万,没有达成任何战前预定目标而结束。战后,宋朝廷追究了若干将领的责任。宋人从不同角度说到此次战争的责任问题,今天的学者对战争起因及其责任问题作了截然相反的阐释(有关观点将随文讨论,此不赘述)。实际上,战争责任很多时候并非客观事实的追究,,,作出背离历史事实的解说。,既厘清历史事实,,防止作出简单的判断。本人即从这一角度对宋神宗开边的战争责任问题作一探讨。


一、宋神宗开边的责任问题


宋神宗开边是一个以“恢复”交趾、河湟、西夏,最后夺取幽燕为目标的整体计划,是宋神宗在“恢复汉唐旧疆”的话语和旗帜下主动策划、逐次展开、相互联动的统一行动。从“恢复汉唐旧疆”的目标而言,宋神宗开边以全面的失败而告终。王曾瑜先生认为熙丰军事上唯一胜利是熙河之役,然亦未达到断西夏右臂的效果,宋夏战争中宋朝总体失败,宋越战争中宋朝也未达到预定战略目标。所言甚是。宋越熙宁战争中“九军食尽矣。凡兵之在行者十万、夫二十余万,冒暑涉瘴,死亡过半,存者皆病瘁”,更未达到将交趾郡县而治之的目的。主将郭逵逼迫撤退时感叹:“吾不能覆贼巢、俘乾德以报朝廷,天也。愿以一身活十余万人命”。意即他没有完成朝廷恢复郡县的用兵目标,愿冒未完成使命之罪以活将士性命。熙宁战争以后,宋越两国于元丰元年(1078)开始“画定疆界”的边界谈判。经过长达七年的边界谈判,元丰七年(1084)“边界已辨正”,双方划定了明确的边界线。这是宋朝与交趾首次正式议界,标志着宋朝已事实上承认交趾的独立,放弃了“恢复”的目标,同时放弃了北宋初期以来的联合占城抑制交趾的策略。可以说熙宁战争彻底断送了宋朝“恢复”交趾的目标。

宋神宗对西夏的开边也归于失败。元丰四年(1081)宋朝开始“恢复”西夏的战争,当年的灵州之战宋军以失败告终,次年的永乐城之战更遭惨败。永乐城之败,“死者将校数百人,士卒、役夫二十余万”,“而灵州、永乐之役,管军、熟羌、义保死者六十万人”。两次惨败使宋神宗身心深受打击,“深自悔咎,遂不复用兵,无意于西伐矣”,终因英年早逝未能实现“取灵、夏,灭西羌,乃图北伐”的最终目标。宋哲宗朝也与西夏进行了正式的议界谈判,划定了两国边界。不论从宋神宗“恢复”郡县的目标,还是中华正统的宋朝皇帝应该王者无疆的理论解说,与夷狄议界都是有损宋朝国际声威的。河湟的开边目的是断西夏右臂,西夏战争的失败及恢复西夏目标的放弃,使河湟开边的胜利失去了意义,且因占有熙河等地的巨大成本而使这一胜利成为了宋朝巨大的负担。

如果从宋神宗开边“恢复”宋朝视为“汉唐旧疆”的河湟、西夏、交趾、幽燕的总体目标而言,开边确实遭受了全面和惨重的失败。这样的结果,不论对宋神宗本人身心、宋朝国内的士气,还是宋王朝实际利益、国际声誉和地位,都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开边责任便成为一个需要追究的问题。宋神宗是开边活动的倡导者和决策者,,,而非对客观事实的裁断。因而,。

宋人关于宋神宗朝开边责任有四种判定:一是王安石,二是宋神宗本人,三是王韶等具体执行人,四是西夏、交趾等被开拓对象。韩琦曾对宋神宗说:“始为陛下谋者”一定鼓吹“治国之本,当先有富强之术,聚财积谷,寓兵于民,则可以鞭笞四夷,尽复唐之故疆。”意指王安石是开边的造谋者。韩琦当然明白宋神宗开边的意图,归责于王安石不过是与宋神宗表达己见的技巧。苏轼也将开边之责归于王安石,称“熙宁以来,王安石用事,始求边功,生隙四夷。王韶以熙河进,章惇以五溪用,熊本以泸夷奋,沈起、刘彝闻而效之,结怨安南”。其意指在王安石推动下有了王韶、章惇、沈起等人的开边活动。陈瓘也指出是“安石劝神考兼四夷”,“韩绛边事,罪在安石”。交趾战争责任也在王安石:“生事者(沈)起,人皆知之,造谋者安石,人不尽知也。”这样的认识在南宋成为流行意见。

另一代表性意见是吕中。他认为王安石“未得政府之时犹未主开边之议”,不是造谋者,开边的决策者是宋神宗,王安石因大力推行而负主要责任,“上自初即位,种谔取地而无功,韩绛用兵而失利,上亦愤西戎之桀傲。安石知其意,故置条例司,讲求财利,厚蓄邦计而为用兵之地。所以新法之行,人言不能入,盖安石有以入上心。故曰安石之兴利亦得以开边用也。”种谔绥州之役与韩绛庆州之役时王安石“犹未主之也”。王安石“自翰林以来,未尝一日言及于用兵”,到“熙宁四年以后始主王韶、章子厚、沈起之说矣”,“启衅于交趾,兴兵于熙河,拓境于梅山”,肇宣和用兵幽燕之祸端,故“安石兴利之罪大于变法,开边之罪大于兴利”,其“开边之罪为可诛”,指其任执政后襄助神宗推动开边。吕中还说,“熙宁始务开拓,未及改元,种谔先取绥州”及元丰四年(1081)伐西夏前“上久欲收西夏”,都是宋神宗之意而与王安石无关的。前者王安石尚未召对,后者王安石已不在朝。

司马光言称开边始于宋神宗不满于幽云、灵夏、河西、交趾为蛮夷占据,于是慨然有征伐开拓之志:“及神宗继统,材雄气英,以幽蓟云朔沦于契丹,灵夏河西专于拓跋,交趾日南制于李氏,不得悉张置官吏,收籍赋役,比于汉唐之境,犹有未完,深用为耻,遂慨然有征伐开拓之志。”他还说:“先帝以戎狄骄傲,侵据汉唐故地,有征伐开疆之志”。朱熹也认为开边首先是宋神宗的意图。宋神宗初即位时向富弼征询大政,富弼说“须是二十年不说着用兵二字”,朱熹认为“此一句便与神宗意不合,已而擢用王介甫,首以用兵等说称上旨,君臣相得甚欢”。宋神宗有开边之意在先,用王安石在后,只是君臣相得。

王韶也是体会到宋神宗有志于天下,乃上《平戎策》,得宋神宗赞赏,然后被委以重任。李焘在记述改古渭寨为通远军时说“上(宋神宗)将恢复河陇,故命建军,为开拓之渐”,指出开边是宋神宗之意。司马光、朱熹、吕中的话语都是认为开边是宋神宗决策,王安石力行。细读《长编》,我们可以看到李焘所描述的开边活动中的王安石目光远大,不为异论所动,理性而坚定,并非无视国家利益。王安石坚信“调一天下,兼制夷狄,何难之有”,“如秉常者虽欲扫除,极不为难”,“契丹无足忧”。宋神宗每在困难面前犹豫气馁,甚至想半途而废时,王安石都以对整体计划的满怀信心而使宋神宗坚定初衷。在开拓河湟受挫、西夏交通吐蕃、辽朝来争地界等事上都是如此。在庆贺河湟开边的战果时,宋神宗和王安石的相互评价:“群疑方作,朕亦欲中止,非卿助朕,此功不成”、“陛下拔王韶于疏远之中,恢复一方,臣与二三执政奉承圣旨而已”,皆非做作之语。他们的关系就是如此。

第三种就是把开边的罪责归于执行的臣僚。“安南之役,(沈)起实造端,而(刘)彝继之”。最早被问责的是沈起。熙宁八年(1075)十一月交趾入侵,次月宋神宗即下令追查沈起、刘彝妄生边事罪行。沈起被定了三宗罪:一是妄传密受朝旨,经略交州;二是未得诏书,擅自招纳侬善美;三是在融州和宜州溪峒强置营寨,杀土丁兵校以千数。因而致交趾内侵,“一道生灵横遭屠戮,职其致寇,罪悉在起”。刘彝也被问相继生事之罪:一是请罢屯札(禁)兵,致所招之人未堪使;二是造战船,止绝交趾贸易和文书,使交趾疑惧为变;三是不许苏缄参与边事。两人都被降职,战争结束后又被追加罪名,加重处罚。熙宁战争宋军总指挥郭逵也“坐贬左卫将军,西京安置”。

宋朝对交趾的战争付出惨重代价仍无功而还,使追究开边责任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熙宁十年(1077)底,张方平上书说:“王韶作祸于熙河,章惇造衅于梅山,熊本发难于渝、泸”,正是在争求边功的氛围中,“沈起、刘彝复发于安南”,“使陛下受此虚名,而忽于实祸”。宋朝在宋夏永乐城之战的惨败更要追究责任。沈括、曲珍等“坐始议城永乐,既又措置应敌俱乖方”,被降官。徐禧虽因战殁而未被问罪,但宋神宗朝以后人们追究开边之罪时,他作为永乐城主谋当然也难脱其咎。范祖禹罗列宋神宗朝开边“罪魁祸首”名单就包括:“王韶创取熙河,章惇开五溪,沈起扰交管,沈括、徐禧、俞充、种谔兴造西事,兵民死伤皆不下二十万。”


二、


,而对于宋越战争的胜负却有不同看法。如上所述王曾瑜先生认为宋神宗开边总体上失败了。黄纯艳、王小宁《熙宁战争与宋越关系》(《厦门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从宋神宗开边目标的角度也论述了宋越战争失败结局。有的学者则提出了相反的看法。如,赵涤贤认为熙丰军事改革包括对西夏和交趾战争及对辽政策都取得了全面的成功,对交趾达到了击退侵略,。陈朝阳认为“宋政府并非是挑起战争的主动方。北宋朝廷则完全实现了战略目标,面对外来入侵者,组织军事力量予以坚决地打击,,“如果说沈起等人是在宋神宗和王安石的授意之下有意挑衅交趾,那么宋政府至少应该有足够的武装力量保家卫国,而不至于在短短的几十天时间内接连失陷三州,造成极其被动的军事局面。同时也不会对沈起等人严惩不贷”。

赵涤贤和陈朝阳两位学者都是就事论事地看待交趾问题。一是将宋神宗有“恢复”交趾的计划与交趾首先出兵侵犯宋朝两事置于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关系上,二是没有将交趾问题放在宋神宗开边的整体计划中来认识。若按这一简单逻辑而言,首先战争获得了全面胜利,应该赏功而非问责,不会出现上述的责任追究问题,其次学界无异议的宋神宗主动谋划的对河湟和西夏用兵,事后也不应处罚受命而行的沈括、曲珍等人,更不应归罪于王韶、徐禧等,再次若有准备就不至于失败,则精心布防的永乐城之战应不至于惨败,而事实都正好相反。这说明复杂的历史并非简单的逻辑可以理解。

事实上,沈起、刘彝等人,包括王安石,有罪与无罪,。交趾入侵导致严重灾难,沈起、刘彝二人自有其操之过急、准备不足、不知己知彼等责任。事后所列沈起、刘彝之罪有的是在“恢复”计划存在的前提下的必然行动,如沈起的第三宗罪及刘彝的第二、第三宗罪。沈起要求授予与陕西四路经略司一样专委处置边事之权及“差人出外界勾当”,神宗均依所请,且“令(沈)起密经制交趾事。诸公皆不与闻。凡所奏请皆报听”。自熙宁元年(1068)始,至熙宁八年(1075)十一月交趾入侵以前,宋朝已在谋划“恢复”交趾,这是宋神宗开边计划的组成部分,沈起的使命即谋划“恢复”,因而就非“妄言”受朝廷旨意。第二宗罪之招纳侬善美,沈起曾奏报宋神宗,说知恩情州侬善美归明,若宋朝“不纳,必为交趾所戮”,宋神宗“诏听归明,厚加存恤”,本已得宋神宗同意,只是执行时已是熙宁七年(1074)二月河湟出现景思立军大败的危局,宋神宗为力保北方开边,下令暂停交趾和荆湖等南方开边活动以后。刘彝的第一宗罪及罢正兵也受宋神宗命令。宋朝的三衙统兵权、枢密院调兵权与皇帝的指挥权相互分离和制衡的军事制度,特别是枢密院得皇帝旨意方可调兵的皇帝最终指挥权使,使调动广西一万(二十指挥)正兵绝非地方官刘彝有权做到,所以陈朝阳文所言刘彝调兵之论显然是对宋代军事制度的缺乏认识。而且调出广西正兵是熙宁七年二月宋神宗下令抽调南方兵力支持北方开边的背景下产生的。陈朝阳文对这一背景和联动关系也缺乏认识。

沈起和刘彝被指为交趾入侵和熙宁战争最主要责任人不过是诿过之举。一方面交趾入侵造成的惨重损失及宋朝在熙宁战争中的惨败需要有人承担责任,即“沈起与(刘)彝各负天下生灵数十万性命,虽废锢终身犹未塞责”;另一方面宋朝反击交趾大军出征在即,需要立威警众。惩罚沈起、刘彝是为了“南征将校,知陛下行法之明,有以耸动,则其功不勉而成矣”,“今平交之师十万,方事之始,罚不自信,何以威怀!,责不在君,这事关皇位的神圣合法性,当然不能让圣人天子宋神宗承担责任。

出于同样的理由,宋人也将熙宁开边乃至北宋灭亡之责加诸王安石。,。,,甚至在熙丰变法以前宋神宗已经初步形成了富国强兵的变法思想。宋神宗是“恢复”熙河、西夏及交趾计划的发起人和决策者,而王安石是宋神宗开边计划的支持者和辅助者。我们在叙述历史事实时需要走出古人和今人的局限,卸掉王安石身上的光环和罪责,。,王韶、章惇、沈起、刘彝、种谔、徐禧等边臣不可能擅自开展长期的、有计划且前赴后继的开边活动,如同刘彝不可能擅自调出广西正兵一样,。如王安石所说“兵虽不可中御,然边事大计,亦须朝廷先自定也”。边臣或有执行中的各种错误,但他们不是开边大计的决策者。不论是将最终责任归咎于王安石还是其他边臣,。

接下来需要探讨宋朝出师之名和责在蛮夷的问题。北宋以中华正统自居,与诸国的关系中“君臣名号,中国所以辨名分、别上下”,“蛮、夷、戎、狄,舍耶律氏则皆爵命而羁縻之。有不臣者,中国耻焉”。即除了与辽朝的对等地位外,。在此理论前提下,宋朝自我解说中对四夷的开拓是没有过错的。宋神宗开边出师之名有两个:一是伐罪,二“恢复”。宋神宗说讨伐交趾是因“(李)乾德犯顺,故兴师讨罪”。王安石所拟的讨交趾诏说,交趾“攻犯城邑,杀伤吏民,干国之纪,刑兹无赦,致天之讨,师则有名”。宋朝征讨西夏之名也是伐罪。宋神宗回复辽朝询问时列了西夏三条罪状:一是“夏国内乱,囚制国主”;二是朝廷圣节朝贡回赐及赐生日物时西夏态度不恭;三是“引兵数万侵犯边略”。

交趾和西夏都在宋朝发动全面战争以前先出兵侵犯宋朝,这就是宋朝所说“伐罪”之名。但我们也应看到,在全面战争爆发以前宋朝已有明确且积极谋划的“恢复”计划。对于宋朝大张旗鼓的开边活动,以及恢复与久绝朝贡的高丽交往,“契丹知之,必谓将以图我”,辽朝明确地感受到“中国若已服夏国,当觇幽燕”的威胁。宋朝“朝廷遣兵问罪,。所以辽朝“引先发制人之说,造为衅端”,不断干扰宋朝的开边计划,在西边插手河湟,“与董毡结姻,于西夏有掎角之势”,遣使帮助夏人求和于董毡,宋神宗称辽朝的行为是“舍己之田而耘人之田”。在北边不断以移口铺、争地界等手段干扰宋朝。宋朝南征交趾时辽朝也聚兵边境,“缘(宋)朝廷方事南讨,欲乘时牵制”,“展转邀索不已”,给宋朝施压,宋神宗因此令郭逵“安南之举惟万全速了为上”。这些举动即宋人分析的“乘中国有事之时,能挠我权,则其庸多矣”,“见陛下即位以来经略边事,以为更数十年之后,中国安强,有窥幽燕之计,即契丹无以枝梧,不如及未强之时先扰中国”。

大国辽朝如此,作为宋朝开边对象的西夏和交趾更不可能没有反应和准备。,交趾、西夏和高丽等莫不如此。在宋朝河湟开边最盛的熙宁六年(1073)西夏已大力备战,“恐我(宋)大兵至,修筑于凉州”。元丰四年(1081)当宋朝西征“所定师期尚远”时,西夏“大点集”,“陕西路缘边诸路累报夏国大集兵至”。西夏先期派二万大军攻击宋朝。宋神宗说,宋朝“未尝侵犯夏国”而西夏“领大兵入寇”,使“我师出境,其名益直”。意即使宋朝本已启动的“恢复”战争更有出师之名而已。

同样,宋朝在广西积极谋划“恢复”交趾,也使交趾“明言欲见讨伐”。交趾对于自己侵犯宋朝的说辞是所谓“帅兵追捕亡叛者”;“桂管点阅峒丁”;“中国作青苗、助役之法,穷困生民,我今出兵欲相拯济”;“我本不入寇,中国人呼我耳”,即岭南进士徐百祥劝以“中国欲大举以灭交趾。兵法有先声夺人之心,不若先举兵入寇”。,也是自宋仁宗朝以来两国关系恶化的延续。交趾始终谋求控制占城,并与真腊争雄,向北不断蚕食宋朝。交趾的扩张导致两国关系紧张,并率先发动对宋战争,但并不能因此否认此前宋神宗“恢复”计划的存在及其实施,两者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关系。

在“汉唐旧疆”的话语下,“恢复”本身就是正当的出师之名。熙河开边就是宋朝在“恢复河陇”的名义下主动发动的。连劝宋神宗二十年不言兵的富弼对“恢复”熙河也大加肯定,认为这是“开拓故疆,诚为国朝美事”。元丰四年(1081)对西夏用兵在“恢复”之名下策划已久,西夏先发动战争不过如宋人自己所说出师之名“益直”,亦即西夏是否先发动战争,都不会影响宋朝“恢复”计划的实施。王安石说过一段更直接的话:“若力足以制夏国,岂患无辞!”“我欲行王政,尔乃擅命一方,便为可伐之罪。如夏国既称臣,未尝入觐,以此伐之,亦便有辞。臣以为不患无辞,患无力制之而已。”“上以为然”。宋神宗也认可王安石的看法。所以当文彦博认为若与辽朝“交兵须有名”时,宋神宗和王安石都说“患无力,岂患无名!”因为宋朝自我占据中华正统的地位,在华夷观念下自然拥有王天下即一统华夷的权力,不论战争性质如何,皆曲不在我。西夏、交趾擅命一方,不归版图,宋朝就可以出师“恢复”。


三、古代东亚国际关系的历史逻辑与现代话语


前引陈朝阳文认为,“沈起和刘彝两人采取了一系列加强边防的举措”,,加强边防,开展军事演练,本无可厚非,但是后来反对王安石的人都认为这二人妄生边事”。“宋方点阅峒丁,作青苗、助役之法,是北宋本国内政,交趾没有权力到宋朝境内‘拯济生民’,名为拯济,实为屠戮”。意即交趾非议王安石变法是干预宋朝的内政。这里论及两个概念:。该文还说到“神宗即位后,李日尊自上帝号,。。粟冠昌也指出太平兴国宋越战争是宋朝“干预交趾内政所造成的”。其意是指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以黎桓擅权为借口,发动对交趾的战争,欲将交趾“恢复”郡县,是干涉交趾内政。这些话语就简单的逻辑而言,似乎是成立的和“正确”的,但实质上是用罔顾历史逻辑的现代话语评说历史。这并非否定作者对宋越战争的是非判断,而是说论述此事应该努力进入历史逻辑理解历史事件。

。不原则作为国际法基本原则最早出现于1919年的《国际联盟盟约》,所谓不是指本质上属于一国国内管辖的事件,别国或国际组织不能列入议事日程,也无权介入。。,。,无政府状态被认为是国际关系的基本理念或理论假设。在这一理论下,国际关系是水平和平等关系而非垂直和等级制关系。当然今天的国际关系因为军事或经济的优劣差异而存在事实上的等级制,这种事实上的等级制或因为各国交往的需求而形成,或一国因自身拥有的军事、经济等优势而形成“关系型权威”。但这些事实上存在的等级制在理论上与现代国际关系无政府状态的基本理念是相悖的。

而古代东亚中国主导下的国际关系的基本理念是华夷观念。华夷理念实质是华夷之辨,即区分华夷尊卑。自居中华正统的王朝与他国建立的是以自己为中心的朝贡关系,将建立一个华夷君臣的、垂直的和等级制的国际关系体系即朝贡体系认为是合理和必须的。宋朝自认为是汉唐德运的继承者,除澶渊之盟后宋辽确立对等关系外,,其具体体现就是通过朝贡礼仪、册封制度等构建的名分秩序。,而后者是垂直和等级制关系。

尽管在现实国际关系中,华夷观念不可能是绝对原则,而是因时变化和具有弹性的。例如,经过北宋初期的多次军事较量,特别是雍熙战争的惨重失败,宋朝认识到理顺宋辽间的华夷关系、建立华夷一统的天下秩序是难以实现的目标,因而转向守内虚外,并在澶渊之盟中与辽朝建立了正式的对等关系。华夷理念已经向现实的实力关系屈服。庆历二年(1042)辽朝索要关南地,富弼去辽朝谈判时持国书二、誓书三,准备了几套方案,“姻事合,则以姻事盟。能令夏国复归款,则岁入金帛增二十万。否,则十万”。说明宋朝是可以接受与夷狄契丹和亲,而并非因华夷之别而不能和亲。同时,西夏、交趾、大理三国在与宋朝交往时遵守宋朝规定的君臣朝贡的名分秩序,而在国内皆行皇帝制度,宋朝并未因此而断绝与他们的关系,或武力改变而后已,都说明宋朝的华夷观念是具有弹性和因时变通的。而且宋代朝贡诸国对宋代规定的朝贡秩序的认识也有不同类型:一是与宋朝交往时及在其国内都能一定程度上遵行宋朝朝贡制度;二是与宋朝交往时形式上遵守朝贡制度,而在其国内自行一套,;三是距离宋朝远、文化差异大、。但宋朝对所有朝贡国与宋朝关系都规定为华夷君臣的名分秩序。北宋将交趾和西夏都视为“汉唐旧疆”,宋神宗也正是用“汉唐旧疆”的话语将其列入开边计划。两国对宋朝朝贡秩序的认识都属于内外有别的第二种类型,即在与宋交往时遵守宋朝规定的朝贡秩序而在国内自行皇帝制度。

但是,宋朝与西夏、交趾等国交往时的华夷观念和君臣名分是得到双方认同和遵守的。北宋给予交趾首领最高的封爵是交趾郡王,并逐步形成了初封交趾郡王,再进为南平王,死后追封南越王的册封制度。庆历以前对西夏册封爵位为西平王。而且都封给特进、三公、节度使、上柱国等六种内臣化的官衔。西夏使节到宋朝觐见皇帝要“跪进表函”、“跪受”礼物、“再拜”、“四拜”、“俯伏兴”,交趾和高丽等朝贡也必须遵行这些标示君臣名分的礼仪。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对交趾用兵,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对西夏用兵都是以华夷共主的身份,以问罪臣下擅权挟主之名出兵。西夏和交趾,包括高丽在对宋交往时自觉履行上述礼仪,甚至虽顽强抵抗宋朝的进犯,但并未质疑和挑战宋朝站在“中华”地位上所使用的话语。

。即使在当时,若以对等(或平等)国家相待,册封也是不能接受的。如,北宋与辽朝在澶渊之盟后互认对等关系,用对等文书格式、互称皇帝、各用本国年号、不册封对方皇帝和使节。宣和元年(1119)金朝使节李善庆、散睹(散多)等至京师后,宋徽宗给李善庆授予修武郎,小散多从义郎,勃达秉义郎,并给全俸。散睹还接受了宋徽宗所封团练使的官职。赐封使节就是将其视为臣下或陪臣,同时也就视其主为臣,李善庆等回金后,金太祖“怒,杖而夺之”。但是,宋朝与交趾及西夏的关系中双方都确认并接受标示华夷君臣名分的册封、朝贡及礼仪,。

在宋朝的华夷观念和“汉唐旧疆”话语中,交趾和西夏都是暂时脱离版图的“中国郡县”和“恢复”对象,从这一角度而言并无根本区别。北宋至神宗朝都有将实现“恢复”交趾和西夏为郡县的目标。宋太宗“恢复”交趾和西夏都告失败。元昊称帝后宋朝坚决以武力讨伐,失败后仍未放弃其为“汉唐旧疆”的表达。宋神宗将“恢复”交趾和西夏再次提上日程,也以失败告终。在宋朝看来自己对“汉唐旧疆”有合法的权利,即使辽朝采取多种手段极力阻扰宋朝的“恢复”,也无从质疑宋朝的出师之名。

广而言之,华夷君臣秩序是北宋和交趾、西夏、河湟吐蕃、归义军、高丽交往时双方都认同和遵守的关系形态。宋朝给对内自称皇帝或赞普的交趾、西夏、河湟吐蕃都封以藩镇官衔,,这是双方都认同的关系形态。,也不能在汉族中心主义下站在维护宋朝的立场来评论朝贡体制下的交往形态,如在评述宋夏关系时简单地认为“西夏更是一个分裂割据的问题”,“是非曲直是不难判断的,很显然正义是在宋朝一边”。总之,我们既要从中华民族历史整体性的角度认识历史,。离开当时的华夷观念下的国际关系理念,或因交趾最终成为独立国家而西夏、河湟在中国疆域之内,将宋朝的做法和观念加以区别对待,都脱离了宋代认识和处理与诸国关系的内在逻辑,都是我们讨论宋神宗开边时应该避免的干扰。


四、结论


宋人对宋神宗开边责任众说纷纭,今人也作出了截然相反的评说。认识宋神宗朝宋越战争,或河湟、宋夏战争都不能孤立看待,而须从宋神宗开边的整体视野中去认识。交趾、河湟、西夏和幽燕都在“恢复汉唐旧疆”的话语下列入了整体开边计划,并逐步实施。交趾首先出兵侵扰宋朝并不能否定宋朝“恢复”交趾计划的存在。从“恢复汉唐旧疆”的总体目标而言,宋朝对交趾、西夏和河湟的开拓都归于全面的失败。

在开边的整体视野中可以看到,宋神宗是开边计划的发起人和决策者,王安石是最重要的辅助者和推行者,王韶、沈起、章惇、徐禧等边臣只是开边计划的执行人,,。

尽管在现实关系中华夷观念具有弹性和因时而变,但宋朝与交趾、西夏、。,因而认识宋神宗开边,乃至古代类似问题,都必须努力进入历史的逻辑,而不能简单地用今天的理念和原则来理解。

(原文刊载于《厦门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已删除所有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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