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鲁南小城里拍相片的人

2021-06-17 15:27:09

我说,远方不远,斯文在兹,自由行吟

你说,那我就点一下关注『原始人的诗』吧
 

三十九、鲁南小城里拍相片的人

 

 文|袁俊伟

 

(一)

 

自小到大,我一直觉得文字是一件很神圣的东西,似乎神圣得让我不敢接近,这是一种对于话语权的掌控。在我的江南故乡,写着字的纸是不能随便丢弃的,每天都会有一个年迈的老者背着竹篓挨家挨户地收集字纸,然后带到郊外一张张地焚烧,像是为神灵烧些纸钱,嘴里还嘀嘀咕咕地像是念咒语,老人同我讲,那是烧给文曲星的,老神仙喜欢闻纸上的油墨味。

 

故而在我的脑海里,倘若谁拥用了一支笔,一张纸,他能成为一个神仙,或者能同神仙对话,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成为神仙或者有幸和神仙聊天的,不然人为什么还要去建巴别塔呢,如果巴别塔建起来了,那神仙就不高兴了,终究会是倒塌的,反正现在也没建起来,可见还是有些道理。每次当我想提起笔在日记本上写点东西的时候,写写故土,写写压抑在我心里的东西,我的语文老师总会来指点我,让我在考卷上写个三段话,慢慢地,我想写东西的欲望就被老师苦口婆心以及恨铁不成钢的教诲给慢慢磨灭了。

 

既然写不出来东西了,我慢慢喜欢上了照相,那个时候,我特别喜欢照相,拍身边的花花草草,老街小巷,以及街上的人,村里的狗,还有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我特别喜欢视野里背影,因为比正脸好拍,拍出来不会让人骂。想拍照了,那就极度渴望相机,那时候的相机都是海鸥的,方正方的铁皮盒子,就像是外公喝酒的苏式酒壶,顶上写了一行红色的毛体字,为人民服务。那款相机陪了我好多年,后来父亲送了我一款黑色塑料壳子的柯达,个头好大,我每次都买好多一卷卷的胶卷,都灌在一个圆筒里头,出门照片身上能带好几罐,拍完了拿去洗照片的地方,店头的名字还是柯达,柯达这个牌子就代替了海鸥,陪伴我过完了我的童年。

 

那是一个胶片的时代,一打开相机后壳,砰的一声,照片就曝光了,所以童年的生活需要密封。在那时候,我们洗完的胶片,取回的不仅有很多放在纸袋里的相片,还有那个圆筒里的胶片,我总喜欢在阳光下,把那一帧帧的胶片慢慢来开,看里头的影像,里头的人啊,狗啊,似乎全部活了起来,我分明看他们在向我走来。哦,光影原来和文字一样那么具有力量,文字多是沉稳,光影却多了一份灵动。

 

慢慢地,在中学的课堂上,有人起来自我介绍了,“我家有照相机,而且还不用装胶卷。”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胶卷的时代过去了,我们迎来了一个数码的时代。然而这个时代,我并不喜欢,我就喜欢那种胶卷洗完后拉开的感觉,它和人一样,有寿命,有感情,就像爱情一样,或许一生拥有一段,那就足够了。数码的内存卡将我们人生的时光过度泛滥地透支,快门一按,几百张照片哗啦啦地流了出来,那份慢悠悠的工艺感就逐渐远去。

 

我会很怀念曾经的时光,就像是木心的那首诗,“记得早先年少时,大家诚诚恳恳,说一句是一句。清早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知道了。”

 

(二)

 

我从江南小城来到了鲁南小城,上大学的时光,有一句话,流传得极为泛滥,酸得人牙疼,“一个背包,一台单反,一个会拍照的爱人,和一颗说走就走的勇敢的心,那我就是最幸福的人。”可是,当年尚是年轻的我还是泛酸了,背了一个七十升的大包,拿着一台好重的单反,就去满天下地流浪了。

 

拍相片拍得很爽,回来后挑相片,调色修改,那是一件极为枯燥的事情,我实在是没有耐心做这些事情,便分外想念胶卷的时代,可是带着胶片相机出门,我又不想把包里全塞满胶卷,况且如今的胶卷已成为了一种古董。当年我在西藏旅行,有一个广东的姑娘,带了一款奥林巴斯的胶卷相机,行李很少,全是胶卷,我深为佩服。后来反复思考,觉得还是从笔尖流露文字的感觉让我能体验到舒畅的快感,文字又代替了相片。

 

在鲁南小城的四年里,包括我如今在写的这部《鲁南小城的故事》,我一直把我的角色定义为一个拍相片的人。有人看了这些故事后告诉我,“你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你是鲜活故事里的配角,所以你又是故事里听故事和有故事的人,好想给你颁发个最佳配角的奖项。假如小狗也“读书识字”,它们要是也会写东西,比如多多在电线杆下撒尿,比如你鞋子上的多多的牙印,它传递的信息里会不会也有你的故事呢?谁知道呢......如果有,你会是主角吧?

 

我听了他这一席话,想到了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里提出的文学四要素,即作品,作者,读者和世界,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它们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活动系统,并且围绕着作品这个中心,作者与世界、读者之间建立起来的是一种话语伙伴关系。他的话对我很有启发,或者指出了我长期在思考的问题。

 

很多年前,当我在旅行路上的时候,我对一个姑娘说,“出门了,学会做一个生命的旁观者,你看,这个世界万物都有灵性,你可以不发出声音,看看你周围的变化,白云在飘,河水在流,花草在生长,鸟儿在歌唱,这些都是多么美妙的瞬间啊,好好去观察这些生命里的悸动啊,这可能就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意义吧”这是我在扛着单反在旅行路上得到的感悟,后来待在鲁南小城里了,我似乎也变成了这么一个人。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拍照的人,永远站在人群的前面,相机的后面,每次别人拿出照片的时候,都会说,“你怎么不在里头啊。”我会告诉他们,“我在你们面前啊。”这种感觉很好,我特别享受,虽然不曾出现在相片里面,但我记录了相片里面的人。

 

故事有他作为故事本身的故事性,我倾听了一个故事,我又讲述了一个故事,那我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了。我很早以前就曾经说过了,在鲁南四年,,而我则是那个戴着眼镜的梁家辉,我觉得这种角色很符合每个人的个性和扮演。但是,我在讲述鲁南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或许会将自己曾经做过的一些事情让峰哥做,自己想说的话也峰哥说出来。至于峰哥做过的一些事情,可能我也做过,比如,峰哥喜欢牵着他本家兄弟出去遛弯,然后泡泡妞,这事就是两个人做的,可能我做的还比较多。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我就不会和峰哥抢了,峰哥盗过墓,我就没盗过,峰哥有很多女人,我也没他那么有魅力。

 

(三)

 

数月之前,当我还待在鲁南的时候,我就拿着我的相机,走在校园的路上,四处看看,顺便照照相,想把鲁南的一草一木给拍下来做成光影,成为我青春的一段印记。我围着教学楼和宿舍走了好几圈,看了食堂和图书馆,想了想曾经写过的诗,把青年广场前的水杉树给拍了下来,还拍了好多在里头聊天的姑娘。

 

慢慢地走到操场上,澡堂大爷依旧站在门口冲我打招呼,车棚外头攀援的枝枝蔓蔓刚刚吐出新芽,我印象里,四月以后,租车大爷搭的花架上会爬满各种各样的花,有紫藤,有迎春,到时候还有爬上黄瓜和丝瓜的藤,开满黄色的五瓣形花朵。在墙头还有会几棵凌霄,老头把它们摘下花朵晾在太阳底下,然后分给周围需要的妇女,行血去瘀,凉血祛风,在我江南老家,这又叫作金针,可以煨鸡汤。这种花那么朴实,我丝毫不见爬在高枝炫耀自己的姿态。这些都刻进了我的相机里。

 

我是多想拿着我的相机再去一次鲁南小城,这个日子将近,我就掩藏不住内心的激动,哪怕再去就是最终的告别了,全然不顾吧,顺其自然的,去再看一眼,再喝一顿酒,然后把想回温的东西用相机给拍下来。我深知三天的鲁南生活根本就不可能完成这些事情,我花了四年的时间待在鲁南,过完了我生命里很高宝贵的一段辰光,这分明不是几张照片可以记录的,就像是我如今在写的《鲁南小城的故事》,虽然已逾二十万字,字数再多,又有什么用呢。我终究是要离开的,让别人对我说,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走是要走的,因为我们不可能止步于此,不然有能如何走向远方呢。

 

早在我刚进大学的时候,参加了一场诗歌朗诵,我便选了汪国真的一首《走向远方》,“是男儿,总要走向远方,走向远方,是为了让生命更加辉煌。”很早的时候,我就把自己的网名唤作了远方,这个名字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姑娘对着我读,她好像正在慢慢地走近我,如今,我感觉我快牵住她的手了。那时候的朗诵,我们总是觉得激昂一点吧,男人不要哭泣,要把眼泪像珍珠一样贮藏,贮藏到成功的那一天流,。

 

我站在台上,意气风发地背完了这首诗,雷鸣声响起。在我下台的那一刻,我低头一看竟然发现自己裤子的拉链没拉,影绰着里头内裤的红色,一时间一张脸红成了一条红内裤。我不知晓台下几百号人有没有察觉到这个细节。但是如今想来,我又不忍心不把这件事告诉你们。

 

倘若是再到鲁南小城,我会起个大早,拿起相机,照旧去阳台,看看楼下的那片农庄。在鲁南故城的墙角下,安了这么一座农庄,一方池塘,一座鸭寮。每天清晨,鸭子就嘎嘎地叫起来,喊醒了熟睡的我们,成为一个天然的闹钟,也把农人唤醒,寮房的竹篱笆一打开,鸭子们就趋之若鹜地奔到了池塘里,不一会,嘴里就叼了几尾小鱼,它们在池塘里一游就是一整天,我在一旁看着,时常羡慕,倘若能和他们一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我情愿成为一只鸭子,可是鸭子到了年末,会被杀来吃,鸭寮里只剩一堆鸭绒,那也行啊,还能把自己做成一件羽绒服送给姑娘。

 

看管鸭子的是几只小狗,它们也只是做个样子,乱吠几声,如果鸭子不高兴了,有时候还会伸着脖子,把它们几口咬,小狗就学乖了,呜呜几声,跟哭了似的,我在那一刻开始怀疑了食物链的顺序。

 

(四)

 

其实,我最想去的地方,肯定是操场的,这个学校里,那里是最适合取景的地方,到时候,我会喊上峰哥,焦哥,浩子和安哥,几个喝酒的哥们坐在操场的围栏上,把手高昂着,那不就是一幅《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的场景么,或许我们就要开始唱了,“那些年错过的大雨,那些年错过的爱情,好想拥抱你,拥抱错过的勇气,曾经想征服全世界,到最后回首才发现,这世界滴滴点点全部都是你。”

 

说到这些经历的话,峰哥是很多的,我顶多就是一些稀稀疏疏,若有若无的错过了,如今也不爱想这些事情了,顶多在嘴上调侃调侃,慢慢地,我也不再回顾那些曾经错过的朦胧,我会对姑娘说,“你等我几年吧,我养你一辈子。”这种感觉,如果我是个姑娘,我都会笑的。

 

焦哥在大一刚来的时候,哭了一场,最后吐出来一句话,“我和小琴分手了。”我有些担心,他会不会在大四的最后几天里,把这句话再重复一遍。焦哥在鲁南小城的四年也不容易,在外面租了一个房子,每天洗衣,做菜,扫地,擦地板,外带遛狗。焦哥媳妇,是个很厉害的人,焦哥说随婆婆,雷厉风行,敢在酒桌上端酒杯的肯定是梁山好汉,八百米体能测试,她能跑全校第一,我们跑一千米的时候,总是被她超在前面,好多男的都会被他甩出一大截,那点分数都要汗颜死。姑娘一生气的时候,焦哥就拎着一大包零食,屁颠颠地一路小跑,跟在后头,那个样子看的我们得心疼,盛盛也跟在后面旺旺几声,好像是在嘲笑焦哥,这下报应了,谁让焦哥喝醉酒后,把盛盛一顿打。

 

这些事,浩子也是有话说的,他一喝酒,眼泪一抹,“我第一女人,他妈的竟然还花了钱。”浩哥慢慢地突然想好好过日子了,他有一天说,“我找到一个好姑娘,我毕业想跟她结婚。”他告诉我们,“有一次,我陪着她去商场,她老在柜台看一双鞋,我给他买,她不让,我借口去上厕所想买过来,没想到她竟然在柜台那边拦我,这种姑娘可是要去哪里找啊。”浩哥十分看重姑娘会过日子,这是有原因的。每次喝酒,就要开始忆苦思甜,“我家小时候穷,我每天捧着饭碗看着餐桌都没有胃口,秋天是圆白菜,冬天是圆白菜,春天是圆白菜,到了夏天,桌子上终于有盘黄瓜了,要是买了几块猪头肉,那就是过年啊。”正因为这样,他一件衣服打了四年的补丁。

 

浩哥有一年过年,倒卖烟花爆竹赚了一点小钱,本钱还了,请客的酒喝了,兜里还剩了一千块钱,狠了狠心,跑到百意商场买了一身行头,大头皮鞋,黑西裤和麻黄色的西装。我每天都穿得板板整整地在我们面前走来走去,有时候当我们的面坐下,擦一擦皮鞋,“哥啊,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买过这么贵的衣服啊,这双皮鞋,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穿,以后结婚的时候也就是这个样子了。”他又是抖一抖西服,露出衬衫上磨掉的领子,擦一擦皮鞋,又露出袜子上的窟窿。峰哥开他的玩笑,“兄弟啊,你穿西服,俊伟也穿,你帮他看看。”浩子在我身上摸一摸,开始抬举我了,“兄弟啊,衣服穿在我身上有价,穿在你身上无价。”此后,我每次看到浩哥穿西服总要开他玩笑,“浩哥啊,把你的衣服脱下来给我穿一下,保证有价变无价啊。”可是浩哥摸一摸衣服就是舍不得。

 

似乎在安哥身上发生的事情更有戏剧性,人家从高一就好上了,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双方家长见了就散,散了就见面,结果到了大四一打听,竟然还在一起。但凡是说起对方,必得指着鼻子痛骂,有一次峰哥接了一个电话,竟然是安哥媳妇的,大声痛斥,同他男人一起玩的,没一个是好东西。这可是把我们给冤煞死了,还不知是个什么缘由。不过姑娘骂人有些蛮不讲理,谈起对象来,倒是有几分谋略,把安兄弟从大一的一百二十斤,喂到了大四的二百二十斤,想分也分不了了。我们不晓得是为他高兴好,还是多些伤感。能吃是福,安兄弟每次喝完酒吃完饭,还得让饭店姐姐煮一锅阳春面,这一点肚量,我们深为佩服。

 

(五)

 

这几个人坐在操场上又干些什么呢,峰哥喜欢盯着姑娘的胸口看,他一直说他养过一双小白兔,把焦哥家盛盛听得两眼放光,恨不得扑上去咬,都是一帮不正经的。我同他们的趣味就不一样,我一般只看臀,我能知道哪些是天生的,还有哪些天天练深蹲,我还能分清哪些是蜜桃,哪些是木瓜,我一直认为腚才是生命里的象征,比脸要实在。倘若是浩子看到了我的视野,他肯定要大拍一下大腿,“这姑娘都生儿啊,我妈一直让我找一个腚大的姑娘,日后肯定能生儿,现在这个小妮,我其实就看上人家的腚了。”浩哥真是一个实在的人,我一直觉得以后浩哥媳妇能生两个儿,至于我嘛,那就随缘咯,生儿生女一个样,能生就行。

 

我们在操场最喜欢看的莫过于那些穿着裙子骑自行车的姑娘,我特别佩服她们的勇气,天性开朗活泼,放得了姿态,开得了玩笑,反正难受的是坐在围栏上的流氓。她们有些人,一边骑着车,一边用手掩着裙子,一副娇羞的样子,一颦一簇颇多美感,还有些姑娘就爽朗多了,直接把腿叉着,你有本事你们看去吧,一副反正老娘穿了安全裤的样子。那些掩着的,我就不晓得了,反正他们下车的时候更尴尬,把腿跨过横杠的时候,一张脸红得就像是猴子屁股。

 

说到这件事,我总能想起浩哥的另一件事,有一次,浩哥喝完酒,心血来潮跑去自习室坐坐,正好对坐的姑娘,穿了一条裙子,也不晓得那天怎么了,浩哥的笔老往下掉,笔一掉吧,他就要低头去捡,这样子,连续掉了三四次,对面的姑娘突然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大哥,别再掉笔了,姐姐穿了安全裤。”从此以后浩哥再也不敢去自习室。我一直记得我们几个人坐在操场时,但凡是姑娘过来,我们的头就齐整整地朝向一边,就像是一群鹅,要是摄进了相机,那画面感就很强了。

 

我不晓得,再去鲁南一趟,再回江南,我会不会习惯。当年每次回家的时候,天黑,没有亮灯,我就要大喊几声,“啊,啊,啊”。每次都能把我父母吓了一跳,我走到哪里都要吼上几嗓子,似乎那一嗓子就能给我带来光明。其实每一个从学校里出来的人都有这个习惯。一般的大学里都有声控灯的,我老记得好多人晚上都走廊上读书,万一声贝唤不醒楼道灯,他们就要使劲地蹬脚,所以我几乎天天听见跺脚的声音,似乎万马奔腾,我一直担心会发生一场共振,故而也会吼上一嗓子,把他们整齐的音频给打乱。很多男孩子都是很坏的,声控灯坏了,姑娘们不敢下楼,总要喊上几声,这时候男孩子们也要跟着配合,两厢配合起来,总会让人浮现连篇,那画面感往往不敢想象。

 

还有一个不能习惯的就是硬币了,我在江南生活了小二十年,跑到鲁南去上学,很诧异,为什么看不到硬币。好多北方的孩子跑到江南来上学,惊呼,“我去,竟然有那么多钢镚。”我们把硬币称为铅角子,这一点也正好阐明了南北方的差异。我在鲁南小城,唯一能用到硬币的地方就是宿舍楼下的洗衣机,万一没有硬币了,那就要去学校超市里去换,因为所有投币洗衣机都是他家承包的,这样正好一个轮回。后来,回到江南了,我在江宁看到了一个铸币厂,才晓得全国百分之七八十的硬币全出自江南一带的铸币厂,又有很大一部分流入进了本地的市场,而北方的造币厂自然以纸币为主,北方干燥,纸币不会受潮受损,如果江南全是纸币了,估计潮害就大了,这里面也是一门学问。

 

我这么一个在鲁南小城做了四年拍照片的人,如今也只有再去拍一次照片了,随便拍拍吧,我也不知晓能拍些什么东西,该拍的,我都写进了这本书里,还是那句话,该拍的永远也拍不完,该写的也永远写不完,一切就让他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着吧。

 

等到我从鲁南再一次回到江南,或者走到更远的地方,我依旧是一个拍照片的人,相机则是我这一支笔,,我看到莞尔一笑的东西,就写写诗,一笔一划的勾勒一下,这或许也是我的文笔能够做的事情了,我的书写,都是一些发生在身边很平淡的事情,这些东西不矫情,顶多有吹牛逼的嫌疑,因为真实吧。

 

2015.6.21于威海定远舰,一稿毁殁于南京秣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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