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2020-05-28 09:09:09

近日,东营市发布了“关于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在2017年9月底以前,不仅公立医院、国有企业、高校和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奖金(中成药除外),并建立价格动态补偿机制。据悉,这是全省首份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改革指导文件。

长期以来,东营医疗机构持有多个学科,公私促进彼此,共同发展。公共医疗机构的主体也非常复杂。国有企业、高等学校除各级政府所持有的医疗机构外,还拥有一批医疗机构。新一轮医疗改革启动后,东营市政府主办的10家公立医疗机构于2012年逐一取消了药品奖励,但其他主体组织的公共医疗机构继续沿用,成为取消药品奖励政策的“盲区”,导致本市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费用不平衡,影响东营市医疗资源效率的正常发挥。

东营医疗改革办公室主任易淑珍表示,实施意见的主要亮点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受制于政府指导价,特殊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相对充足,个性化需求强烈的医疗服务在市场上得到调整。同时,严格控制特殊医疗服务的规模,提供特殊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所有医疗服务项目的10%。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施市场价格调整政策。

同时,实施意见也逐步理顺了医疗服务的价格比较关系。到2017年9月底,全市所有公共医疗机构都取消了药品奖金(中药片除外),并建立了价格动态补偿机制。由于取消了药品奖金收入的减少,80%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进行了调整。其中10%由政府(政府管理的公共医疗机构)和组织者(非政府经营的公共医疗机构)补偿,其余则由医疗机构补偿以节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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