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日起省内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

2022-05-28 14:05:38

9月1日,全省各级公共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向流通企业开具发票,流通企业向医疗机构开具发票。为保证公共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两票制”的切实推进,我省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

实行“两票制”是辽宁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的进入条件。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时,承诺实行“两票制”。不符合“两票制”要求,被列入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当取消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和销售的资格,并列入辽宁省药品购销诚信不良记录。

根据规定,公共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分销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必须明确采购合同中“两票制”的相关要求。当药物被接受和储存时,票据、货物和账户必须经过核实后才能储存和使用。要求票证的医疗机构不严格,不实行“两票制”,拖欠医疗费,不能这样做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批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推进药品购销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质量保证和配送服务的主要职责,省市级配送企业的招标选择已全部取消,开展了资质准入,使生产企业成为药品配送责任、权利、效益统一的闭环体系。同时,建立健全配送企业的准入、考核、访谈、退出、处罚限制机制和诚信制度,实行省市监督、定期考核和最终消除工作机制。对每个分发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的披露。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西板蓝根冲剂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