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打造分级诊疗格局

2021-11-09 12:59:32

山西省太原市政府近日发布的“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指导作用,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相互关联的诊断、咨询、转诊和机制,为患者提供全程连续的诊疗服务,逐步形成分级诊疗模式。

意见指出,病人在太原行政区求医时,应选择自己的居住地或首次发病的地点。对于需要转诊的病人,按照自愿转介和双向转介的原则,由第一(一般)名医生对转诊提出建议或意见,并遵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或城市二级)和三级医院自下而上的顺序。

超过初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应优先转到二级医院,危重病人可转至三级医院。第二级医院负责将病人转介到三级医院。根据医疗服务能力,病人可以在同级医疗机构之间或在综合医疗机构和专门医疗机构之间转诊。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应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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